根据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安徽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安徽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借款人 名称 | 担保人 | 原贷款行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已支付费用 | |
(截止2020年1月10日) | ||||||
宁国市顺达货物配载有限公司 | 抵押人:宁国市顺达货物配载有限公司; 保证人:许成林、胡燕,许成军、邱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 人民币909.51元 | 人民币29.72万元 | 人民币0.00元 |
特此公告。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